州委政法委调研勐腊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执法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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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州委政法委派出由分管领导带队,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和勐腊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县委执法监督室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围绕我州较为突出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问题和涉林案件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勐腊县开展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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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州不少地方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和围剥树皮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较为突出,有的地方甚至存在屡禁不止的情况,去年以来,全州共发现违法林下种植面积一度达到50348.45亩,主要种植树种为茶树、橡胶树、苞谷、甘蔗、重楼、香蕉、杉木、木薯。毁环林木的方式主要是围剥、砍伐、放药,毁坏林木共计149738株。针对非法侵占国有和集体林地林下种植、毁坏森林植被问题突出的实际,我州今年5月起在全州范围内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围剥树皮林下种植等行为,但执法和司法工作中遇到了法律尺度把握、被毁林地难于收回等诸多问题,涉林案件执法、司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今年7月30日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的意见》出台后,州委政法委为切实推进生态建设法治化水平,解决涉林案件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勐腊县委政法委开展调研。调研组深入了解森林公安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办案情况,广泛听取林业、法制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建议意见。调研组要求政法机关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本着"执法为民、维护稳定、保护生态、注重效果"的原则,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在执法、司法工作中,要加强法律宣传,做好分类引导,实施重点突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办法,坚决收回被侵占林地。综治维稳部门要按照既保护森林,又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下一步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开展铲除工作,坚决遏制林地流失和逆转势头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