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召开政法部门转变执法观念 规范执法行为 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提升司法公信力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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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勐腊县召开县级政法部门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专题会议,传达了州委政法委“7.12”会议精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通过对“9.10”案件进行深刻的原因剖析,并结合“7.10”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的要求,对今后如何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发言。

会上,政法各部门在发言中指出,由于个别干警司法理念因循守旧、工作责任心不强;证据意识不足,综合证据梳理分析能力水平不高;监督、补强证据意识欠缺;办案程序不规范,不严谨;案件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了瑶区“9.10”错案,给卢荣新及其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严重损坏了政法部门公平正义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在社会上造成了短期内无法消除和弥补的负面影响。

会议要求,全县政法部门必须按照州委政法委“7.12”会议提出的“思想认识到位、检查剖析到位、过错追责到位、吸取教训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五到位的要求,加强政法部门的交流沟通,在互相配合的同时,提高互相监督制约的效能,形成合力,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会议强调,在今后的执法司法活动中,全县政法部门要严格按照“7.10”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的“我们要正确处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坚持用正确的理念引领执法司法活动。始终坚决贯彻上级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引导政法干警准确把握当前司法环境重大变化,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理念,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这个根本,用严格的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真正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同时,建立、落实公检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疑难案件进行沟通交流,坚持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坚决杜绝刑讯逼供、诱供、指明问供等现象的发生。三是要抓实能力素质这个核心,用科学的导向扎实推进“三化建设”。按照“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教育,特别是对业务骨干、重点岗位、一线办案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四是要抓实监督管理这个关键环节,用刚性约束确保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参加政法部门公开审查案件制度,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执法、司法公正的依据、程序、进展、结果和法律文书,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平台,积极了解网民诉求,对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需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