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法院到农村开展阳光司法

  •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五个司法”的宗旨和要求,将司法成果送到田间地头,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阳光司法所带来的实惠。20151013日,勐腊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到勐腊县勐捧镇曼贺南村委会扎松板新寨村民小组巡回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勐腊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张某、争某等7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件民事案件。开展此次阳关司法我院作了充分准备,邀请勐捧镇司法所全体干部职工、曼贺南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该村小组干部及扎松板新寨全体村民全程参与旁听。巡回审理得到了勐捧镇司法所、曼贺南村委会和村小组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农村经济日趋活跃,加之国家对农村经济政策的大力扶植,农村金融贷款活跃,同时也催生了部分贷款不还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巡回审理的案件中有3个在本辖区很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件纠纷的原因都是申请贷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是同一人,贷款到期后实际用款人不具备偿还能力或不愿还款,银行向实际贷款人催收贷款未果后诉至法院。到案发地巡回开庭审理此类纠纷案件,一方面体现了司法为民、阳光司法的宗旨,另一方面也深入乡村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个案审理引导实际贷款人依法用款,减少诉讼风险,给农村经济良态运行提供法律知识和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