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土地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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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勐腊县司法局勐腊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土地置换引发的矛盾纠纷案。

6月6日,勐腊镇曼纳伞村委会南亮村小组村民雷某与李某因土地置换协议发生纠纷,由于纠纷时间跨度大,为及时解决纠纷,勐腊镇调委会与曼纳伞村调委会、南亮调解小组组成三级联调小组,对两户村民的土地置换进行调解。该纠纷是双方于2013年为方便土地使用,雷某用1分鱼塘置换李某7分山地,签有协议。置换后李某扩宽鱼塘,雷某提出鱼塘面积不止1分,要求李某按实际面积置换山地,并拿出1989年本人父亲(已故)与本村胥某父亲(已故)置换土地2.1亩的协议,以此为依据,要李某按实际鱼塘面积置换土地。

为使纠纷尽快解决,调解员走访村干部和知情的村民并做笔录,经调查,1989年置换土地协议里没有载明置换鱼塘的面积和置换土地权属,该协议不能证明雷某用鱼塘与李某置换山地的面积不止1分的事实;李某在2015年已扩宽鱼塘,难以还原当时1分鱼塘的原貌。为了更好的化解纠纷,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分析了纠纷存在的问题,分别对双方讲事实、明法律,提出调解方案,由李某在7分山地的基础上增加部分面积置换给雷某。最终双方签订协议,使该疑难纠纷得到解决,避免此纠纷的上访和诉讼。

此纠纷之所以能够调解成功,关键在于人民调解员通过多方调查取证,紧紧抓住了纠纷产生的原因及矛盾点,在此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服之以法,成功调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维护了村民之间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