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扩大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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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 津

  记者8月31日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9月1日起,与天津互相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区市增至26个。

  据了解,2015年11月,天津开始受理河南省户籍人员在津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今年7月1日,天津开通了面向多省市的异地办证业务,业务发展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天津已与26个省区市互相开通了异地办证业务,北京、上海、重庆、河北、河南、四川、江苏、安徽、浙江、湖南、湖北、江西、山东、广东、吉林、黑龙江、辽宁、福建、陕西、海南、山西、宁夏、甘肃、云南、贵州、青海等省区市户籍人员在天津居住的,可以在津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据统计,截至8月25日,天津公安机关累计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4300余张,其他省市受理天津居民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500余张。(孔琳 李晞)

  上海

  记者31日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9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扩大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广东、海南、重庆、陕西等10个省市来沪人员将享受这一新政策带来的便利。加上今年7月1日首批适用这一政策的天津、江西、湖北3省市来沪人员,目前上海可以异地受理13个省市的身份证业务。与此对应,上海居民也可在这13个省市办理身份证业务。

  自9月1日起,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这10个省市的来沪人员,可以到其在上海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双语证除外),办理程序和要求不变。同时,本市户籍人员也可以在以上13个省市异地办理身份证,办理程序和要求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

  今年7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上海公安机关推出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天津、江西、湖北来沪人员成为第一批受益者。截至8月29日上午,上海已受理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2718张,异地挂失身份证50737张。(吴艺)

  江苏

  8月31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获悉,根据公安部部署,经与有关省市公安机关协调对接,从9月1日起,江苏省将进一步扩大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在原来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5个省市基础上,新增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10个省区市,异地受理范围合计达到25个省区市,办理条件、程序和要求等保持不变。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按照“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流程开展。上述25个省区市的户籍人员,在江苏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的,可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持由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的,凭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信息登记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大中专院校在校证明办理。由于系统原因,暂不受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半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江苏省户籍人员到上述25省区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具体要求请关注当地公安机关宣传或公告。剩余省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将待其具备网上审核签发条件和双方公安机关对接测试后再启动。(赵家新)

  贵州

  报道:8月30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公安机关已与吉林、河北、天津、广东、浙江等全国15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异地换领身份证信息的审核签发工作。

  据了解,贵州省公安厅坚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要务,按照公安部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7月1日启动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率先与重庆、吉林实现身份证异地换领的审核签发。随后,贵州省公安机关加强与其他省区市公安机关的对接,目前已与重庆、吉林、河北、天津、广东、浙江、陕西、江西、辽宁、黑龙江、广西、湖南、四川、内蒙古、海南等15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通互办异地身份证换领业务。

  为方便群众随时了解居民身份证制作及邮寄情况,贵州省公安机关还与贵州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二代证微信查询平台”,群众只要登录“贵州公安”公众微信号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实时查询身份证制作以及寄递进度等内容。(周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