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举办2015年系列法律讲座第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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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机关大讲堂”第34场活动

暨公安部2015年系列法律讲座第三讲举行

  “公安部机关大讲堂”第34场活动暨公安部2015年系列法律讲座第三讲21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应邀作了刑法修正案(九)的专题辅导讲座。

  在讲座中,王爱立介绍了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背景和指导思想,并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加大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惩治力度,完善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惩治失信、背信行为,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等7个方面,详细讲解了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正确理解、掌握和做好贯彻执行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总则、分则共52处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既有许多新增罪名条款,又对一些原有定罪量刑规定进行了修订,将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办案工作产生重要影响。为了帮助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了解刑法修正案(九)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涉及公安刑事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公安部法制局和直属机关党委专门安排了这一讲座。

  公安部机关各局级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机关干部代表在公安部主会场听取了讲座,各省、市、县公安机关民警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收听收看了讲座。(石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