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这些情况下,车险不赔!
- 来源: 楚雄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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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认为
只要车险买得全
出了任何事故都能找保险公司索赔
事实是
以下这些情况
车险再全也“不赔”
01无证驾驶
小刘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证的朋友小周,小周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没有驾驶证是不能开车上路的。发生事故不但保险不赔,驾驶者还将面临行政和刑事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02酒后驾驶
小刘酒后驾驶车辆与对方车辆发生擦碰,保险公司赔不赔?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只要交管部门认定被保险车辆是因驾驶员酒驾导致的事故,保险公司均不予理赔。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03肇事逃逸
小刘驾驶其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小刘逃离事故现场。交警认定刘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条例,负全责。针对以上情况,保险公司赔不赔?
小刘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系商业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公司免责事由,保险公司依约不承担商业险的赔付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
04超载
小刘驾驶货车(核定装载质量1.575吨,实际载货12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手部受伤、车辆及道路受损,交警认定小刘违反安全驾驶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针对以上损失,保险公司赔不赔?
车辆超载导致车辆处于超负荷状态,发生事故的风险大幅增加。案涉车辆超载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事故损失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产生,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公司免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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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5改变车辆使用性质
小刘驾驶自己的车在上下班途中用顺风车平台接单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发生交通事故时,小刘所驾驶的车辆尚在顺风车行程内。由于小刘改变了原有车辆的使用性质,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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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06 48小时内未报案
小刘载客行驶途中车辆侧滑发生单方事故,车辆受损。小刘下车查看后认为车损不严重,且车上还有乘客,遂先自行拍照后驾驶车辆离开。2天后,小刘去修车,车辆维修费用为61500元,保险公司赔不赔?
小刘在具备打电话报警或报案的条件下,未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直接撤离事故现场,致使保险公司难以确定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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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