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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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起草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全县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落实装备标准;负责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稽查。
4、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依照审批权限负责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审批及报批工作。
5、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6、负责管理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放行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同邻国警方和国际警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8、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被坏活动。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0、负责查处危客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3、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遇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重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4、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党委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5、负责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部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
2、纪委
3、警备保障室
(二)执法勤务机构
4、揩挥中心
5、法制大队
6、出入境管理大队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8、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0、治安管理大队
11、刑事侦查大队
12、禁毒大队
13、交通警察大队
(三)派出机构设置
14、勐腊县城镇派出所
15、勐仑派出所
16、勐捧派出所
17、磨憨派出所
18、瑶区派出所
19、象明派出所
(四)监管场所设置
20、看守所
21、治安拘留所
(五)公安现役部队
公安边防大队下设勐腊、勐伴、易武、曼腊、关累、勐满、勐润、尚勇8个边防派出所。
公安消防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