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复兴有我 · 复议为民 | 府院联动聚合力 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来源: 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安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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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安宁建设,促进行政与司法多互动、多协作、多互学的工作模式,安宁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凝聚多方力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府院联动,从源头治理入手,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建机制  推出云南首家行政争议预防和调解中心

 

20247月,安宁市行政争议预防和调解中心成立,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中共安宁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签订《关于推动安宁市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合作协议》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在先、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工作原则,建立了“1+2+3+N”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即整合行政、司法资源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1”个目标;搭建行政争议、行政诉讼实质性化解“2”个平台;实施府院联调、检院联调、院院联调“3”项措施;联动N个行政部门和街道,共同化解行政争议。

 

通过机制的建立,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引导更多力量向源头预防,诉前、诉中调解,诉源治理转变,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程序中,进一步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政府和良法善治的社会环境,为安宁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措施  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继续加强联席会议制度。依托中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通报各执法部门行政诉讼、复议受理、分类调处和争议化解情况,通过信息共享,全面掌握行政争议动态,为后续预防和化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完善问题通报制度。对重大或典型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专题通报,通过分析原因、找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是提升执法水平抓前端、治未病。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同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巡回审判、旁听庭审、执法授课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作用。针对普遍性重大疑难问题或者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使用问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纠纷预防和实质化解能力,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行政领域矛盾化解于未发。

四是规范执法文书。今年6月印发的云南省常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常用的程序性文书共89份模板转发至9个街道,为街道行政执法提供参照和指引,供街道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中参考适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水平。

五是设立调解专家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调解专家库,将熟悉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以及善做群众工作、综合素质较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学者、退休法官、调解员等吸纳入库,为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提供有力支持。

 

亮成果  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取得积极成效 

2021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安宁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上升。2024年,安宁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3件,同比2023年(92件)上升22.8%,受理96件,同比2023年(83件)上升15.7%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调撤18件,占受理数(96)的18.75%,同比提升4.3%。经复议后被诉案件数明显下降,从2023年经复议后起诉14件,下降到2024年经复议后5件起诉,同比下降9.9%

2024年以来,安宁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2件,较2023年下降37.31%;审结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1件,调撤率26.83%,同比提升15.72%

安宁市行政争议预防和调解中心的成立,是安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安宁市将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细化联动领域,推动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助推安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