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检察院对新招录检察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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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勐腊县检察院对今年该院招录的4名检察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培训。

  培训会上纪检组、政治处组织新进检察人员学习了《检察机关办案纪律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本院制定的相关工作纪律制度等,增强新进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使他们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用纪律规范自已的行为,在执纪执法上不徇私情,在生活作风上经得起考验。

  检察长刘宏对新进人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胜任本职工作。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守职业秘密,规范执法,文明工作。三是要尽职尽责,认真踏实做好工作,向身边的模范人物学习。四是在工作、生活中要讲求奉献,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态度。五是要强化自身监督,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六是要为检察院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共同营造快乐生活、快乐学习、快乐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