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路上最可爱的人】依康坎:边陲小城的守护力量

  • 来源: 勐腊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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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可 爱 的 人

古人云,家书抵万金。

平安是福,更是定心丸!

有那么一群人,他们默默守护,无悔付出,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用满腔热血和忠诚来坚守自己的使命,多少个好梦,是因为他们披星戴月的守护;多少次平安,是因为他们寒冬腊月的坚持;因为有平安使者维护治安,才会拥有稳定大局,他们被冠以一个共同的称号:最可爱的人!




依康坎,女,傣族,大学本科学历,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自2013年7月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依康坎同志凭着对党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热爱,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她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立足本职,一年一个新起点,一年一个新突破,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法律的公正实施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挥洒着辛勤的汗水,书写着无悔的人生。参加工作以来,依康坎同志承办各类案件达1200余件,2018年至2020年办案数排名居全院首位。




因工作成绩突出,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9年,先后被团县委评为“优秀团干部”、被共青团西双版纳州委授予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爱岗敬业好青年”的荣誉称号,被西双版纳州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的荣誉称号,被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0年,在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中荣获州检察院嘉奖表彰。


勤于学习筑基础

认真履职护正义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是依康坎同志工作的宗旨,她知道在新知识不断涌出并飞快更新的时代,学习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专心钻探法律知识,时刻关注并研究不断出台的司法解释,站在法学理论的最前沿,积累点点滴滴的专业法律知识,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入检察院后,依康坎同志被分配到检察业务繁重的刑事检察部门。该部门是检察机关业务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的业务部门,许多人钦佩和艳羡公诉人在台上威风凛凛、光彩照人的精彩,殊不知,这威风、神气的背后却凝结了无人知晓的艰辛和努力。为了能将每一件案件办好、办扎实,她慎重对待每件案件,从不因案件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更没有因为自己身兼多职而叫苦叫累,反而主动要求承办疑难复杂的案件,在戒备森严的看守所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在庄严的审判庭与辩护人唇枪舌战,深夜在办公室认真阅卷,冥思苦想如何挽救涉案的未成年嫌疑人。


在繁忙的工作中,依康坎同志还积极的学习《刑诉法》、《民法典》等,为之后案件的顺利诉讼奠定了良好基础。依康坎同志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均要求做到案结事了,既严厉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又切实维护了相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了化解社会矛盾,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使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的统一起来。


热血丹心谱忠诚

亮剑扫黑除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康坎同志在院领导的带领下,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迅速行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康坎同志除履行部门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处理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未成年检察工作、团支部工作等日常工作外,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以及专案组成员办理了勐腊县第一起涉恶2.26专案,参与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专班审查逮捕勐腊县第一起涉黑9.06专案


在2.26办案过程中,依康坎同志与专案组成员提前介入该案,了解案情,多次下班后到公安局与侦查人员就需补充的证据进一步梳理与跟踪。该案涉案人员多、罪名多、证据多,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办理的案件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依康坎同志与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细致审查卷宗,起草、汇总审查报告1100余页,最终在42天时间内审查终结本案,并经审查确认37起犯罪事实向勐腊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26专案出庭前,依康坎同志与组员共同积极准备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和公诉意见书,本案的物证、辨认等照片的出示工作由依康坎同志一人完成,为为期三天的庭审提供有力保障,有效地指控犯罪。2019年5月15日,依康坎同志与组员参加勐腊县人民法院对2·26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涉案主犯闵某、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余3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1个月不等刑罚,并判决该案被告人财产刑共计455万元。2.26涉恶案件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勐腊县第一起涉恶案件,也是云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批示的勐腊县首例涉恶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让依康坎同志更加满腔热忱地投身于扫黑除恶斗争。


投身跨境犯罪打击

筑牢边城安全屏障




勐腊县位于云南省的最南端,是我国通向东盟“桥头堡”建设的最前沿阵地,东、南部与老挝山水相连,西与缅甸隔澜沧江相望,国境线长740.8公里。2020年至2021年8月,共办理跨境犯罪案件217件354人,涉及的罪名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走私毒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等。


从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依康坎同志除了办案外,依法提前介入跨境犯罪案件,了解案情,多次下班后与侦查人员就案件的证据进一步梳理与跟踪。依康坎办理了全县第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活体牛)专案,该案涉案人员达20人,经过审查、提讯、加班加点细致审查卷宗,起草、汇总审查报告和起诉书,于2020年4月29日向勐腊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8日该案开庭审理,依康坎同志就案件的定性、量刑等问题与辩护人、被告人展开激烈地辩论。涉案主犯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1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该案的活体牛系未经过检验检疫的,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依法严惩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


为了有效开展跨境犯罪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抵边村寨村民们的法律意识,依康坎同志还积极助力法院开展“巡回法庭”,一同将法庭搬进村寨、社区。在庭审结束后进行以案释法活动,依康坎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讲解真实案例,从个人、家庭、村寨、国家等层面宣传跨境犯罪的危害后果,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惩处各类跨境违法犯罪,切实巩固边疆稳定的决心。


公正执法兼顾教育、挽救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我国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刑诉法》要求对涉案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此,依康坎同志在提审未成年人时更多是以一个大姐姐的身份对他们进行疏导教育,积极与他们的父母进行联系,使父母了解到正确的引导孩子、关心孩子的重要性。2019年,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绩突出,其负责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被评为云南省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依康坎同志对涉案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活动,与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等,通过真实案例,一庭一课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依康坎同志发现,多名嫌疑人因犯盗窃罪已被多次判刑,为何屡教不改?如勐腊县公安局移送的飘某盗窃案,为了帮助未成年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依康坎同志在提审飘某时对他的成长经历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为了帮助飘某摆脱生理和心理上的阴影,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观,依康坎同志在了解情况后,站在家人的角度,努力走进他的内心世界,多次与他交流、谈心,进行心理疏导、鼓励,用心去感动、感化飘某,并引导他在生活中充实自我,鼓励他要正视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避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为继续帮教飘某,依康坎同志在飘某入狱后还一直与他保持联系,通过写信的方式鼓励、引导他,让他感到社会对他的关心和爱护,摆正心态,帮助他重新走上正轨,重新找到希望。通过依康坎同志的教诲,飘某在接受亲情、友情般的感化过程中,开始懂得感恩,并主动承认错误,积极要求改过自新。信中他对依康坎说道:“感谢姐姐对我真诚的帮助,我会在狱中好好改造,改过自新,早日回到亲人身边回报他们。”看完飘某的来信,依康坎同志不禁为飘某的改观而倍感欣慰。依康坎同志在办案过程中一直坚持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人进行感化教育,防止他们继续走上犯罪的道路,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八年的工作中,依康坎同志始终秉承着对法律的无比忠诚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满腔热忱,对工作兢兢业业,不求名利,甘于奉献、不计得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检察官的“守护力量”。依康坎同志积极投身于打击跨境犯罪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等,坚持不懈行走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为守护一方平安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