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路上新时代最可爱的人系列报道 (一) ——贡茶彝乡矛盾不上交的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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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强,勐腊县司法局象明司法所所长,先后荣获了云南省十佳模范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等殊荣。


一、大山出生,大山成长,守护大山,奉献大山

象明是一个山区乡,经济条件、交通道路等方面都发展滞后,全乡辖5个村委会,66个自然村小组,村、组之间距离跨度大,社情复杂,矛盾纠纷呈多样性、突发性等特点。近几年,随着茶叶经济价值的不断攀升,茶叶地争夺成为象明乡社会问题的热点难点。化解山林土地纠纷耗时长、调处难度大、成功率低,尽管如此,王明强从未放弃自己热爱的调解工作,他认真调处每一起矛盾纠纷。

象明也是王明强的家乡,他的青春、热血、汗水都献给了象明,“家乡越来越好”是王明强心中的“中国梦”,只要是能让家乡越来越好的事,就算再苦、再累,他都乐此不彼。


二、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化解矛盾,为民解忧

人民调解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人民调解员既要有耐心,又要有恒心,更要有宽厚包容之心。2015年3月14日9时许,一位步履蹒跚、双眼含泪的老人来到乡调解委员会,老人的精神状态很差,负责乡调委会接访的工作人员小廖看此情况,立即上前搀扶老人坐下,询问老人到乡调委会的原因,但无论小廖怎么询问,老人口中只有六个字:“我要找王明强、我要找王明强”。见此情况,小廖拨通了远在龙谷村委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王明强,电话那头的王明强听了小廖的叙述,心里既犹豫又着急,为了这次宣传活动,王明强和村委会干部筹备了半个多月,现在活动才刚刚开始,他就要离开。龙谷村委会离乡上几十公里,他犹豫了,但老人现在的情况,若不及时疏导,很可能导致情绪崩塌,引发恶性事件。一想到这,王明强顾不得收拾自己的物品,拿起车钥匙,把手中的工作交接后,独自驾车赶回乡调委会。回到乡调委会,王明强见到了的老人,他立马紧握老人的双手,气喘吁吁地说:“老人家,真对不起您,让您久等了,我就是王明强,你有什么困难,我能帮您解决吗?”见到王明强,老人仿佛看到了希望,他再也没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边哭边说到:“王所长,我叫彭某,今年81岁了,我有6个孩子,以前我们那辈人总说养儿防老,养儿防老,我有6个孩子啊,但是我现在却老无所依,老无所养,当父母当的像我这样失败,我真的很惭愧,我也想过不拖累子女,尽早结束生命,但每每想到后事无人操办,死后荒尸一具,还不能和列祖列宗团聚,我才没敢轻生。我找过村干部帮忙,他们没能帮我解决问题,他们让我来找你,说你能帮我解决问题”。听完彭大爷的这席话,王明强深感同情、也觉得凄凉,决心一定让老人老有所依、安享晚年。随后,他立即组织乡调解员召开纠纷调处会议,成立了彭某家庭纠纷调解小组,由王明强任组长。

次日,王明强带着调解员们来到彭某所在村进行实地调查走访。通过走访了解到,彭大爷有6个子女(4个儿子,2个女儿),因老伴去世的早,几个孩子都是他一人抚养长大,如今几个子女都已经分家分户,按照农村习俗,女儿出嫁后,便无义务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义务一般由长子或次子承担。为此,在分家时,彭大爷的小儿子因为要赡养老人的缘故,分得了更多家产,但几年下来,彭大爷与小儿媳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就在上个月两人发生争执后,彭大爷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由此引发纠纷。离家后,彭大爷寻求村委会干部帮助,村委会干部考虑彭大爷2个女儿远嫁,无法照顾老人,其二儿子身体不好,平日都需要人照顾,因此赡养老人的重任只能和大儿子、三儿子、小儿子协商。小儿子对赡养老人的义务并没有推脱,只是考虑到老人与自己妻子关系僵持,稍显无奈,而大儿子、三儿子认为赡养老人的问题,早在分家时候已经说清楚,若真要让他们赡养老人,那么家产也要重新分,但小儿子不愿意重新分家产。就这样,原本关系融洽的几兄妹也因赡养老人的问题而变得生疏。通过一点一点的了解,一起普遍而复杂的家庭矛盾纠纷关系就这样理清了。

家庭矛盾纠纷的调处,要么皆大欢喜要么两败俱伤。为了能皆大欢喜结案,王明强整合调解资源,将乡调委会调解员,村委会、村小组调解员力量,共同研究化解纠纷方案,最终,调解组确定了“分—总—分—总”的调解方案,以及假设调解结果方向。调解方案一“分”是把调解组化分为两个小组,王明强与部分村干部为一组负责做彭大爷的思想工作,其余调解员为一组负责做彭大爷子女的思想工作;二“总”是每个小组要确定一名信息记录员,具体负责记录各组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双方利用休息时间汇总交换信息,从而寻找矛盾纠纷切入点;三“分”是调解小组成员提取关键信息后,找准矛盾切入点,再次分开调解;四“总”是分开调解后,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得出调解结果。另外,假设调解结果方向主要是,考虑彭大爷与小儿媳关系僵持,若继续长期生活,很可能影响儿子与儿媳间的夫妻关系,为此,拟调解结果是让4个儿子以季度赡养的方式尽赡养老人,小儿子每季度还需支付1500元的生活补助给季度赡养方;2个女儿每季度给父亲500元的生活费,这笔钱由彭大爷亲自保管;涉及今后彭大爷生病入院等各种治疗费,则由几个子女共同承担。

在各调解组开展调解前,王明强反复提醒调解员:“一定要把回归和谐家庭关系放在解决问题的首位,调解气氛要活跃,尽可能让家庭成员回顾美好过往,特别要在几兄妹的感情恢复问题上下功夫”。调解现场有笑有泪,仿佛昔日和谐的家庭景象,经过3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协议。一起普遍而复杂的家庭矛盾纠纷皆大欢喜的结案了。而成功背后是每个调解员的汗水、是每个当事人的期盼、是王明强多年来积累调解经验的回赠。


三、身负重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在扶贫工作中,王明强作为县司法局派出的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一日,一名中年妇女,急匆匆找到王所长,一见面就气冲冲的说,听说你是司法局安排来专门解决我们老百姓困难问题的。我现在反映“为何我的房子不给盖?如果不给我解决,等中央检查组来时,我要举报你们!”王明强一边安慰她一边给她慢慢讲解国家扶贫政策。原来,她是二十多年前已经嫁到勐捧农场做胶工,户口一直未迁出,属于户在人不在类型,不能享受国家扶贫政策。根据这些情况,王明强协调当地村干部,保留她一部分土地作为生活经济来源,同时争取额外有补助时,再给予考虑。一次对政府不满的个人情绪,通过耐心讲道理、摆事实、明事理,做通了即将上访人的思想工作,使本村扶贫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王明强作为本地人少数民族——基诺族。在平时的调解工作中,很注重傣、汉、彝、瑶、苗的民族习性与团结。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既尊重当地本民族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外来民族(异地搬迁)瑶族、苗族、哈尼族的现实状况。即要巩固又要发展,每到一处调解纠纷同时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党章,捍卫国家利益,为象明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尽到了一个党员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王明强同志从业以来共参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00余件;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300余件(次),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义务为群众和学校上普法课100场(次),接受普法教育的人数达16000余人(次)。

“授人以鱼也要授人以渔”这是王明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对于这句话,他是这样解释的:“人民调解工作应该像传承文化一样被传承下去,我们老一辈的调解员要把调解经验传给年轻人,力所能及地帮他们少走弯路,提升效率,这就是所谓的“渔”。另一方面,虽然我们现在的调解组织网格化很完善,但调解组织队伍力量还是比较薄弱,我们调解员本来就是一家人,只要需要支援就应该伸出援手,这就是所谓的“鱼”。汇涓流为江海,实现美好而伟大的“中国梦”靠的是每一个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