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巡河进行时,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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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助力提升辖区河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28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与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勐腊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南腊河沿线开展巡河工作。


巡河过程中,检察干警实地查看了水质情况,重点排查了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四乱”及生活垃圾漂浮等问题,并与相关部门同志详细了解了周边的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情况。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提出了如何整改、谁来负责、完成时限及如何更好地抓好沿线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合理建议,并作出具体要求。同时,提醒当地工作人员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周边村民增强生态环保自觉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行以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扛起河湖治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将联合巡河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努力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下一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河长制”与“检察公益诉讼”组合发力,持续提高巡河、护河履职能力,实现河道范围内无污水直排、水域内无垃圾漂浮、河底无淤积、堤岸无乱堆乱占等,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环境治理目标,为勐腊县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