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近年来,一些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足,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毁林种茶、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违法犯罪频发,对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为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发生,5月27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宏明同志带领检察官到勐腊镇补蚌村对邓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巡回法庭出庭公诉,通过庭审面对面和向村民发放宣传册,让村民更直观的认识到了犯罪带来的危害性。

 

庭审结束后,王宏明同志参加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就我院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检察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检察模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就今后我院如何继续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一是着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总结在办理林下种植茶树、围剥树木等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经验做法,并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高压态势。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二是建立健全各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探索与监察委员会建立相关衔接联动机制,提升监督刚性和权威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沟通,积极交换意见,争取达成共识。深化与行政机关的配合,通过诉前程序、庭前会议等环节,进行充分沟通,打消工作顾虑,争取理解支持。健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逐步建立“惩戒+预防+修复”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模式。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让绿色发展意识深入人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结合检察工作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拍摄宣传片、发放宣传册、法治宣讲进村入户等方式,深入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意识四是着力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筑牢检察工作基石坚持“培训+实战+办案”模式,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同时,充分借助“外力”、用好“外脑”,把来自各行业各领域的1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及12名公益保护志愿者的效能发挥到最大化,为办案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形成办案优势,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切实在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发挥更大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