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的温情穿梭田间地头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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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勐捧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央某诉被告董某某离婚纠纷一案。阅卷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央某与董某某已有三四年时间未共同生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考虑到双方都有离婚意愿,承办人决定尽可能以调解形式为他们解决纠纷。因双方均在田间劳作,没有时间前往法庭进行调解。1 月 6 日,承办法官驱车前往原、被告住所处,围绕争议焦点分别为原、被告进行辩法析理。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为原、被告制作调解协议书并送达后,这段婚姻画上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勐腊法院持续加大调解力度,不断以调解先行的方式为当事人减轻疏累、节约诉讼成本。司法审判不仅只有坐堂判案一种形式,让更多诉讼参与人感受法律的温情,这不仅是每个法律人“忠诚”的职责,也是每个法律人“为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