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联系服务点效能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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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磨憨联系服务点工作职责,依法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力促“六保”“六稳”。8月6日下午,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宏明同志走访了西双版纳红星东红贸易有限公司、磨憨口岸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和勐腊海关驻磨憨办事处快件监管科。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宏明同志首先来到西双版纳红星东红贸易有限公司,认真听取了该公司就企业发展方向、经济效益、进出口贸易等方面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该企业对法律的需求,并征询了对磨憨联系服务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王宏明代理检察长还介绍了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随后王宏明代理检察长又来到磨憨口岸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和勐腊海关驻磨憨办事处快件监管科,了解疫情期间企业进行进出口贸易报关、运输等相关情况,并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实地参观了查验、分拣、报关跨境快件的现场。

 

最后,王宏明代理检察长提出,今后勐腊县检察院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护航企业发展。二是要始终贯彻平等保护的原则,善于运用政治智慧、监督智慧、法律智慧、宣传智慧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工作,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要依法履行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职能,强化审查把关和服务保障作用。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掌握入罪标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加大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依法从宽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四是要拓宽法律服务渠道。要加强普法宣传和座谈交流活动,走进企业“一对一”地、“面对面”地进行宣讲,讲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防范风险的有关法律知识,帮助民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帮助民营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要建立企业家与检察官之间的交流平台,全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