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无火清明 巡护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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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勐腊县森林公安局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及全县森林防火形势,决定于2020年4月1日至4月6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切实夯实我局森林防火基础。


统一思想、统筹部署。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全局民警、协警召开“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专题部署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落实部署工作步骤。

 

 

严格执行一级勤务模式。认真落实加强24小时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双带班,严格控制请销假制度,各队室保持足够警力,确保火灾发生能迅速出警,严格车辆管理,及时检修车辆状况,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加强部门联动。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结合边境管控、疫情防控、林区禁毒和缉枪治爆等工作,联合边防、林业站、管护站、村寨民兵等部门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城市面山、坟山等区域开展设卡、武装巡护和宣传工作;扎实开展森林火情(灾)案件查处,严厉打击擅自野外用火案事件,提高野外火情案事件破案率。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车辆(含摩托车)17台次,人员73人次,在重点林区通道设卡8处,巡护坟山墓地5处,城市面山3处,开展林区巡护9次;检查、劝返进入林区、山区人员17人,发放宣传单860余份,拉宣传横幅4次,入村宣传3次,召开村民会议3次。查处森林火情案事件13起(刑事案件3起,林政案件8起,简易程序2起)。

勐腊县森林公安局提示:森林防火期间,严禁携带火源进入林区,严禁违规野外用火,森林防火,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