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履职,为“健康河湖”护航!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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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检察长”协作机制大力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共同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48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宏明带队到关累镇与关累镇镇级河长到南远河、南结河沿线开展联合巡河活动。


活动中,王宏明同志一行实地查看了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道沿线排污管网使用和沿岸环境治理等情况,指出了南远河、南结河沿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下一步如何推进河长制工作与镇级河长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二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重视河长制工作,属地乡镇级河长要教育引导广大村民不断提高对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水生生物的生态环境意识,积极组织河边村寨居民扎实开展清河行动,进一步净化水环境,全面提升河道的生态环境。三是要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向群众开展河长制知识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讲好治水故事,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爱河护河行动,并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破坏水环境、水资源案件线索,形成群防众治的良好氛围


今后,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大与县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联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河长制+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真正发挥公益诉讼在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治理环境的法律保障作用,为勐腊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