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检联动督导 共护水清河畅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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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勐腊县河道管护工作,做实“河长制+检察长”长效联动机制。3月21日起,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县河长办对县辖区各乡镇重点水域开展联合督导,针对水资源防护和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以“水泽万物·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基层行”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行动覆盖县辖区的10个乡(镇)和4个农场社区管委会,以乡、村、组三级河长、乡(镇)、农场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及辖区重点排污企业负责人为重点对象,采用业务培训、现场督查和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督导过程中,县检察院干警向相关人员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并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在该领域的职能职责做了系统的讲解,对现场督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一方面,让人民群众和排污企业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恶意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需要付出的高昂代价,切实提高群众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实现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另一方面,扎实推进“河长制+检察长”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属地乡镇河长及有关部门的履职监督,保障水生态执法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促进勐腊县水质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今后,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落实“河长制+检察长”工作,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勐腊县水环境治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