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民”合力 守护国计民

  • 来源: 勐腊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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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是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资金帮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低保金被很多困难群众称为“救命钱”。今年1月以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了低保金专项监督工作,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


为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到实处,3月1日上午,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召开低保金专项保护座谈会。座谈会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罗亚梅主持,县民政局副局长白惠玲、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龚小雪及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谭改映、检察官助理梁聃参会。

会上,白惠玲副局长表示,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迅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在狱服刑人员仍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已启动低保审核确认程序进行审核,对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后,暂停了服刑人员低保金的发放,并及时追回了服刑期间违规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10640元。下一步将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复核复查,同时积极与我县各司法行政机关、各乡镇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服刑人员数据核查对比,及时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相关情况,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会上,双方就低保金发放、资金追缴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就勐腊县低保金长效监管互相交换了意见。最后,罗亚梅副检察长表示,低保金关系着国计民生,若在发放过程中筛选把关不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规定不到位,对不符合低保金发放要求的对象未及时办理停发手续,将会导致国有财产损失,侵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平。今后,县检察院将积极与县民政局建立常态化工作协作机制,合力保障社会公平,共同守护国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