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对新任乡镇政法副镇长进行任前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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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前期深入调研基础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13名驻乡镇派出所长任命为乡镇副职。


为使新任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职责,适应新岗位,根据县委要求,1013日下午,由县委组织部长、县委政法委联合对13名同志进行集体任前廉政谈话。县委政法委分管人事领导主持会议,县公安局、县边境管理大队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根据干部管理要求,县委组织部长宣布县委决定,并就如何履职尽责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适应新要求、新变化,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二是转换角色,摆正位置,做好原工作岗位与兼任职位的融合,双岗双责履行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三是讲政治、顾大局、团结干事;四是注重修养、自重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以律己、以身作则。

县委政法委书记从政法工作角度,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条块结合,为当地谋发展、谋稳定,统筹谋划社会治理的问题;二是工作作风再转变。派出所长作为政法口的关键少数,直接影响抓班子带队伍的水平,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廉洁自律再提高。要求以史为鉴,加强廉政自律红线意识。四是工作时效再务实。聚焦主责主业,对标对表政法工作职责,履行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合理意见,同时做好地方全域性工作的补台。

集体谈话后,被谈话对象逐一表态:将转变角色、加强学习、聚焦主责主业谋发展。新任干部有信心和决心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抓好辖区社会治理问题。我们共同期待,通过这次任职,勐腊县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