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召开 2020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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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勐腊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组长黄晟,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及法检司法救助工作人员共13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法检两院拟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11起案件进行了逐案审核,本着学习、交流、规范工作的原则,大家对救助案件边审核边交流,指出案件中存在瑕疵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县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黄晟指出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现行国家司法救助为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救助案件的真实性由各申报单位进行把关,谁申报谁负责,每个办案人员要本着负责的态度坚持司法救助诚实性,杜绝优亲厚友的行为发生,秉着公平、正义、法纪的救急原则,稳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把握好司法救助的原则和要求,强化审核把关,规范救助程序,准确把握救助的范围、条件、金额发放标准,以及规范生活一般困难的、生活困难的、生活特别困难的程序,确保救助资金有效利用,实现司法救助帮困效果的最大化,确保每一笔救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