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运他人 偷越国境触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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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不走正道,不仅驾驶摩托车从事非法运营,还接受雇佣带领他人偷越国边境。近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提起公诉。

今年8月,邢某某通过介绍联系到跑“摩的”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欲让其带路出境至邻国老挝。随后,周某某从磨憨边境小路将邢某某带至老挝,邢某某支付给周某某50元人民币报酬。两日后,邢某某再次联系到周某某,要求将其接回中国,当二人行至中老过境29-3号界碑中方一侧时,被侦查人员当场查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曾于2014年因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其铤而走险再次犯罪,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勐腊独特的地理位置被偷渡人员视为偷越国(边)境的“捷径”。为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守护国门安全,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加大偷越国(边)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偷越国(边)境犯罪分子。2014以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了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和偷越国境案件2099人,件数和人数分别占所办案件总数的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