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非 法居留非法务工外国人的通告

  • 来源: 县委政法委
  •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为进一步深化勐腊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我县边境安宁、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非法进入我县、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清理和遣送出境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协助外国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接纳、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严禁外国人在我县非法居留;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聘用外国人。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2020年4月7日零时至2020年4月12日24时止),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居留我县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主动到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说明情况并配合遣送出境的,公安机关将对其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2020年4月13日零时起,对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居留我县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行为;单位或个人协助外国人偷越国(边)境;单位或个人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非法居留我县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后,按照《勐腊县关于对举报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奖励的通告》进行奖励。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勐腊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勐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边境管控组负责解释。


勐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边境管控组                   勐腊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