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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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公务员4名。具体岗位:

    岗位一:省委政法委研究室2名;

    岗位二: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2名。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中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人员。

    四、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热爱政法工作,勤奋敬业,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团结同志,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在机关工作原则上满5年,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5、具有胜任选调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岗位和岗位要求

    (一)岗位一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2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

    4、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调查研究能力;

    5、中共党员。

    (二)岗位二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当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具有较强的写作、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4、具备2年以上在政法部门从事侦查、批捕、公诉及审判等司法工作经历;

    5、中共党员。

    六、公开选调程序

    (一)公布职位

    2013年9月25日,在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和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yn.gov.cn)公布公开选调职位、报名条件、公选程序和方法步骤等信息。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的方式、时间及流程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云南长安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年10月9日8:00至10月11日18:00。

    报名流程。登录云南长安网,进入省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栏目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在线报名成功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完整填写《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请在公开选调公告附件上下载),所在单位在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白底的电子照片(30K,JPG格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请报名人员在2013年10月9日8:00至10月11日18:00以前,将电子照片和上述所需材料用扫描原件或拍照形成清晰的电子图片文件(须压缩打包成1个文件,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ynswzfwzzb@126.com)。所需报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报名人员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进行咨询。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名单在云南长安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于10月16日至10月18日登录云南长安网查询领取准考证的通知(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通知上注明)。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按照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1:5以上比例组织笔试,如果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取消该岗位选调。笔试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业务素质,重点测试运用政法业务知识和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领取准考证的通知为准,参加笔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云南长安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的《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原件,并提交《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云南长安网上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不指定考试教材。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云南长安网上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评分。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省委政法委将组成考察组,结合选调职位的具体要求,对预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1、确定人选。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委政法委专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2、公示。拟选调人员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后,在云南长安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审批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入和转任手续。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 公开选调工作,在省委政法委专委会的领导下,由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通过云南长安网向社会发布。

    (三)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省政法纪工委监督,监督电话:0871-63992850、63992851。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联系电话:0871-63992822、63992821

             传真:0871-63992871。

附件: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31356.doc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