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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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下午,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发表的重要训词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王宏明同志主持召开。

    会上,王宏明同志传达了训词精神,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刻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周五例会等形式,强化学习贯彻,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在前、用在前、干在前,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其他干警,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热潮。二是要坚持学用结合,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把学习贯彻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行动自觉。坚持政治建检方针,加强政治理论修养和实践锻炼,坚决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大厅职能作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优先办理涉及民生的公益诉讼案件,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检察产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落实“三个规定”,规范检察权运行,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强化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